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去“滤镜”•换新灯•探市场 滤镜已经完成摊位灯具更换!

去“滤镜”•换新灯•探市场 滤镜已经完成摊位灯具更换

时间:2025-05-10 07:44:35 来源:乐动云坊 作者:娱乐 阅读:992次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文/摄)11月25日,滤镜记者来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的换新灯新隆嘉超市沈阳三隆生活广场店(以下简称三隆超市),在一楼的去探市场水果、海鲜经营区和二楼的滤镜生鲜肉经营区看到,白色节能灯照射下的换新灯生鲜食品本色一览无余。当天值班的去探市场三隆超市店长助理对记者说,超市主办方和经营业户在此前四五天时间里,滤镜已经完成摊位灯具更换,换新灯个别未更换的去探市场也会在12月1日前及时处置。

水果摊区的滤镜鲜果在白色节能灯照射下显露本色。

当天上午9时许,换新灯三隆超市一楼的去探市场水果摊区已经整理摆放完毕,苹果、滤镜蜜瓜、换新灯火龙果、去探市场草莓、柠檬等鲜果在约3米高上方白色灯光的照射下,透着自身颜色的“本来面目”。

一些食用农产品在“生鲜灯”下看似光鲜靓丽,一旦离开了“生鲜灯”的“美颜”,就会原形毕露。以往,不论是大型超市,还是小型农贸市场,销售生鲜食品的摊区往往是“生鲜灯”使用最多的“重灾区”。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切实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贸(批)市场、商超、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持续开展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宣传活动,要求市场主办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更换不合格灯具,确保12月1日后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明“美颜”的情况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吕成海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 宿州:“链”上党建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 六旬老太收藏老东西记录历史(组图)
  • 现货金价回吐稍早升幅收平 美股上涨削弱黄金吸引
  • 冠豪高新大炒家因受罚浮出水面 曾炒期货大赚20亿
  • 冷门专业在就业市场受青睐说明什么?
  • 高盛加速撤离大宗商品 将出售金属仓储业务
  • 上市公司转型整合频现偷师学艺 基金投资顺势而为
  • 五粮液昨起价格调降三成 经销商:卖一瓶仍亏四五十元
推荐内容
  •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 7.9寸1499元起售 小米平板现场实拍图集
  • 植入广告难辨真假 名人蹚浑水要担责
  • 市场风险释放中 基金经理进入“最谨慎”时段
  • 不可忽视的沙门氏菌:夏秋季为感染高峰期,儿童感染占比较高
  • 金价周一微涨40美分 收于1293.80美元